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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訂餐、線上購物、網約打車……信息技術的發展催生了以在線、智能、交互等新模式為特性的“在線新經濟”的敏捷發展。這些新的經濟情势在給我們帶來糊口便當的同時,也因存在辦理缝隙而被犯警份子盯上。比年來,上海檢察機關積極為新經濟發展保駕護航,辦理了一批操纵新經濟業態缝隙進行詐騙的相關案件。
網店老板雇人刷單騙取平台補貼款
為搶佔市場,各大電商平台紛紛發放補貼,虛構買賣、虛假刷單騙取補貼的現象也隨之出現。近日,上海市長寧區檢察院辦理了一块儿虛假刷單騙取電商平台補貼案。
2018年10月,方某某在某電商平台開設一數碼官方旗艦店。2019年7月至9月,該電商交友app,平台推出“百億補貼”優惠活動,即參與活動的入駐店鋪可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銷售某品牌手機,平台會將差額補給商家。方某某見有益可圖,便動起了歪腦筋。他伙同公司客服人員王某某,参加專門刷單的微信群,教唆十余名“刷手”在店鋪內虛假下單,通過發空包裹的方法掩人線人。比及“刷手”確認收貨,訂單完成後,電商平台便會自動將對應的補貼款匯入店鋪賬戶內,而“刷手”們也會從方某某、王某某處獲得幾百元不等的好處費。截至案發,方某某、王某某參與騙取平台補貼款510余萬元。
“該平台在內部核對時,發現這家店鋪訂單異常,於是向銀行提出將其賬戶凍結的申請,銀行依照请求限定該店鋪的提現權限。同時,平台方也及時報结治療鼻竇炎,案。是以,方某某雖然頻繁提現但最終未能得逞。”長寧區檢察院檢察官朱皓介紹。
方某某、王某某到案後,對本身的犯恶行為供認不諱。
2020年12月,長寧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方某某等人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判決,店鋪負責人方某某因詐騙罪(未遂)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30萬元﹔員工王某某因詐騙罪(未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5萬元﹔涉案的7名“刷手”也均被判處刑罰。
平台墊付退款遭犯警商家“揩油”
在電商平台注冊經營多家店鋪,操纵電商平台先行向申請退貨客戶墊付退款的規則,詐騙電商平台錢款。近日,上海市嘉定區檢察院辦理了一块儿詐騙案,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6000元。
從2019年3月起,李某某在某電商平台注冊店鋪經營無貨源網店。因無需囤貨,除付出必定的開店押金外不必要其他本錢,以是李某某陸治療腳臭噴霧,陸續續注冊了30多家店鋪。但由於其店鋪售賣的商品都未經品牌方授權,一家店鋪頂多維持10多天就會被電商平台封店,不僅開店的押金會被沒收,還要交必定金額的罰款,這使得李某某對該電商平台頗為不滿。
一次,一名顧客在其店鋪下單後,因商品缺貨,李某某與顧客協商讓其申請退款,令他感触奇异的是,顧客申請退款乐成後,店鋪賬戶依舊收到了這筆貨款。數天後,這筆貨款才被電商平台劃走。李某某是以發現了電商平台先行墊付退款的規則。
2019年10月,李某某先將店鋪的商品價格上調,再供给資金給店鋪員工林某某,教唆其利用個人賬號在其店鋪下單購買了兩筆價值共計4萬余元的商品,隨後再讓林某某申請退款。審核通過後,電商平台全額墊付了這筆4萬余元的退款,李某某遂將店鋪賬戶已收到的貨款提現至個人銀行賬戶。數天後,電商平台與店鋪結算時因賬戶余額不足無法劃款,尔後李某某便將該店鋪置之無论,騙得電商平台4萬余元。
第一次乐成後,李某某又選取了名下的另外一家店鋪以不异伎俩再次騙得電商平台4萬余元。
頻頻結算失敗使得電商平台對上述兩家店鋪產生了懷疑。調查發現,這兩家店鋪的注冊人中都有李某某的名字,别的還發現其名下注冊的店鋪數量異常之多,並且數家店鋪因售賣未經品牌方授權的商品被封店罰款,電商平台遂報案。
經查,李某某名下店鋪的營業執照均為冒充執照。别的,那些店鋪的經營也並不抱负,除他本身偽造的大額訂單外,其余均是金額較小的訂單。據李某某交接,他會將騙來的錢再去注冊店鋪,通過多家店鋪的配合红利來填補因封店帶來的損失。截至案發,李某某共詐騙電商平台錢款8.4萬余元。
網約車司機通過虛擬訂單“薅羊毛”
“那天午時,根據搭客的请求,跑了500多公裡,最後回到出發點不遠處的地鐵站下車,具體跑了哪些处所我不記患了。”面對檢察官的訊問,網約車司機沈某這樣說。而事實上,根據網約車後台數據顯示,沈某接單後從未離開過上海,這個在上海轉悠了500公裡的“奇异搭客”其實是操纵外挂軟件模擬而成的。近日,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辦理了一块儿網約車司機操纵網約車平台系統缝隙詐騙案,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沈某等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至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不等的刑罰,各並處罰金。
沈某系某網約車平台的注冊司機。2019年头,他参加了多個網約車司機群。以後,“黃牛”通過群內的聯系方法找到了他,暗示可以幫助他通過虛擬訂單獲取額外車費,事成後雙方分成。“黃牛”從别人處接到“虛擬搭客”發出的網約車訂單後,教唆沈某在冷僻的处所接單,由沈某“載著虛擬搭客”,一向跑到“黃牛”指定的價格後結束。
其實,從接單的起點到終點,隻有10分鐘車程,而沈某卻開出500多公裡,產生上千元的費用。為獲得平台先行墊付的車費,“黃牛”在行程結束後會冒充搭客向平台提出車費異議,请求平台核對,同時僅僅付出幾十塊錢的車費。網約車平台收到申訴後,為保障沈某“權益”,會依照他供给的賬單先行墊付上千元的車費。就這樣,沈某操纵缝隙薅到了羊毛。
後來,沈某還發現了平台的另外一缝隙。網約車平台和某導航App有長期互助,搭客在導航App上打車後,由網約車公司供给汽機車借款,服務,但搭客需通過導航App付出車費。對此,網約車平台會先行墊付車費,並在一段時間後,集中和導航App結算。操纵這一“時間差”,沈某等人讓“虛擬搭客”在導航App上下單“坐車”後拒不付款,誘騙網約車公司墊付。
截至案發,沈某共刷單61次,不法獲利7.4萬余元。
沈某的詐騙行為並非個案。2020年4月1日,該網約車平台報警稱,多名司機操纵系統缝隙騙取公司錢財。
近日,經靜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對沈某等19人作出如九州娛樂城,上判決。
用假號騙優惠,這裡有個“羊毛任務群”
操纵虛擬號碼批量注冊虛假新用戶,騙取電商平台新用戶優惠券和推廣獎勵費。近日,經上海市楊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劉某某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拘役三個月不等的刑罰。
2019年5月下旬,甲電商平台事情人員趕至楊浦區某派出所報警,稱公司後台數據監測顯示,2019年1月起,公司多家門店補貼情況異常,疑似有人惡意刷取新人優惠券,騙取上萬份優惠補貼。警方隨即展開調查,發現2019年1月至6月確有10余名配送騎手惡意刷單取利。
“新用戶首單享受滿減優惠”“推薦新用戶隨機領取獎勵金”……為了爭奪市場份額,甲電商平台的營銷推廣活動使人琳琅满目。外賣騎手劉某某,也逐漸從中找到了活動缝隙。從2019年起,他以單價0.1元的價格購買虛擬手機號碼,並操纵這些號碼注冊成為甲平台的新用戶。隨後,他點擊領取平台滿29元減15元的“新人券”。優惠券得手後,劉某某便在平台上下單,訂購略貴於29元的商品,再將商品倒賣至四周的小商鋪套現,每單能賺十幾元差價。
渐渐地,劉某某發現,該平台的推新獎勵活動也有機可乘。劉某某打開已注冊乐成的虛擬號發出的“邀老友拿現金”鏈接,輸入另外一虛擬號完成注冊並初次下單完成收貨後,前一個虛擬號就會自動收到平台發放的2元至20元不等的獎勵金。
事實上,這一“生財之道”在騎手圈內早已“口口相傳”,很多騎手都已摸到了“門道”。騎手譚某某自2019年头被拉入一個“羊毛任務群”後,天天就依照指令“做任務”賺錢,即通過惡意注冊軟件購買新手機號,並在手機App上注冊成為甲平台的新用戶,以後下單購買群主指定商品並先行墊付貨款,再將該買賣訂單截圖發給對方,對方會報銷墊付款並每單付出4元至5元的報酬。截至案發,劉某某和譚某某通過虛假刷單騙得的優惠券、獎勵金分別為9萬余元和7萬余元。
2020年12月,楊浦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劉某某、譚某某等12人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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