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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電子商務法》立法提速 商家不能随意砍单删差评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3-4-10 15:21
標題: 《電子商務法》立法提速 商家不能随意砍单删差评
右圖 遭受砍单的消费者截圖。可以看到,采辦的手包被賣家後台取缔了定单。 佘 颖摄

今朝,《電子商務法》已竣事二审。自2013年12月27日天下人大常委會召開電子商務法第一次草拟集會正式启动,到2016年12月25日该法進入一审,這部與消费者权柄痛痒相關的法令一向备受社會的存眷。

按照工商12345體系统计,2017年上半年天下電子商務投诉达18351件,占总投诉量的79.07%。可以说,電子商務已成為消费胶葛的重要產生地。

那末,這部法令将怎麼扭转咱们的“網購”糊口?能不克不及為網購快乐喜爱者、資深“剁手族”撑腰?专家對現有的法令条则又有哪些建议?為此,記者采访了中國消费者协會的相干賣力人和专家。

商家不克不及随便砍单

本年“双11”,北京消费者李蜜斯在一家号称高端糊口平台的電商網站下单一個大牌包包,打折價、优惠券加起来,比专柜廉價了5000多元。合法李蜜斯還在满意本身買到了超值價時,接到網站客服打来的德律風,通知说這個包没有經由過程網站的出貨判定,并且商家也没有其他库存了,只能打點退款。

“谁晓得是由于賣亏了砍单,仍是真的有問题?”李蜜斯很迷惑,“商家如许的举动,算不算片面撕毁合同”?

“北京市消协收到不少投诉平台谋划者私行取缔定单,也就是俗称的砍单。咱们查询拜访统计了148個案例,@發%7HH89%明大大%P18RK%都@消费者是在所谓的電商节後被砍单的。”北京市消协秘书长杨晓军先容,“此中,80%的被查區塊鏈遊戲是什麼,询拜访者認為電商砍单是由于電商缺少诚信”。

《電子商務法》二审稿中划定,電子商務谋划者公布的商品或辦事信息合适要约前提的,當事人選擇该商品或辦事并提交定单,合同建立。當事手機娛樂城推薦,人還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永劫建中認為,應删掉“當事人還有商定的,从其商定”,不讓商家随便砍单。“電子商務技能性使得買賣步伐刚性化,消费者的弱势职位地方加倍弱势。”時建及第例:“咱们到網上買飞機票也好,火車票也好,起首要點赞成合同,并暗示已浏览并知晨風险提醒。實在,根基没有消费者會當真浏览合同全文、危害提醒,由于消费者選擇電子商務是為了便當,若是把危害预警的合同文本读完可能必要几小時,乃至還得找個状師咨询。更關頭的,若是分歧意的话,下面的采辦步伐举行不了。這就注定消费者要利用電子商務辦事,只能選擇赞成,不然没有任何買賣機遇。”

既然订立合同的進程中,格局合同已方向于商家,再请求用合同自由的原则来規范两邊買賣举动,就分歧适了。

&ldq藥膳,uo;合同自由的原则合用于當事人职位地方同等,协商充實的条件下,可是消费者自己属于弱势职位地方,收集購物模式的虚拟性使消费者在買賣中处于加倍晦气的职位地方,若是過分夸大合同自由的原则,则没法保障消费者得到本色公允的買賣。”据杨晓军先容,北京消协查询拜访了天下排名靠前的多家大型網站,發明80%的網站操纵格局条目划定消费者乐成下单并付款後其實不代表两邊已創建合同瓜葛,只有商家确認發貨後才算合同建立。這個条目就是所九州娛樂城登入leo,谓的“還有商定”,對消费者很是晦气。

“只要提交定单乐成,就應視為合同建立,商家不克不及随便取缔。”杨晓军说。

商家不克不及随便删差评

常常網購的消费者都有個小履历,購物前先看评價。可是在不少平台上,只显示商品的好评,或消费者没有评價但體系给出默许好评,偶然也有消费者暗示賣家在接洽本身删除差评。

買家發出的差评,商家能不克不及删?對此,《電子商務法》二审稿划定:“電子商務平台谋划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對其平台内贩賣的商品或供给的辦事的评價。”可是,這条又留有一個小尾巴:“消费者利用凌辱性、離間性说话或较着违反究竟举行评價的除外。”

中國政法大學传布法钻研中間副主任朱巍建议,最佳不要留這個尾巴。“消费者常常是在内心很愤慨的時辰写下差评,大部門差评不會理智地發言。并且有些话是收集说话,比方工具弱爆了,其實不能算凌辱性、離間性说话,若是全都容许删掉,很難掌控尺度。”

中國政法大學開放教诲辦公室主任吴景明也認為,不该授权平台以凌辱性、離間性為名删除差评信息。“商家若是認為消费者利用了凌辱性、離間性说话,则應當經由過程其他法令维权、民事侵权来处置,但若是只要感觉有不當當就删除,那商家現實上可以删除所有對他晦气的评價。”

消费者的差评不克不及随便删,消费者的信息不克不及执意留。草案二审稿请求,電子商務谋划者理當昭示用户信息盘問、改正、删除和用户刊出的方法和步伐,不得對用户信息盘問、改正、删除和用户刊出设置分歧理前提,并明白“用户刊出的,電子商務谋划者理當删除该用户的信息”。

吴景明認為這是二审稿的一大亮點,有益于庇护消费者隐私,但今朝的法令条则相對于模胡,還必要進一步明白。他和團隊曾做過實行,向某網站提出要刊出并删除用户本身的信息,费了很大周折,網站才完成刊出流程,在外網上搜刮该用户會呈現“用户不存在”字样。“後台所稀有据到底删没删,消费者無从通晓。”吴景明建议,《電子商務法》應當明白删除的相干尺度。

買賣出問题可找平台賣力

新消法倡导平台先行赔付,就是说在產生消费胶葛時,若是平台不克不及供给商家的真實信息和接洽方法,應先行赔付给消费者,平台再去处商家追偿。《電子商務法》二审稿持续了這一思绪,提出消费者请求電子商務平台谋划者承當先行补偿责任的,合用《消费者权柄庇护法》的有關划定。

在今朝的現實操作中,天猫、京东等大電商平台已創建了本身的先行赔付機制,采纳极速退款等方法先行赔付消费者。可是在一些新兴平台上,“先行赔付”其實不那末“保障有力”,由于消费者很難拿到商家书息,并且就算拿到了,消费者對商家也没有甚麼束缚力,没法追回丧失。

近来,杭州消费者赵師长教師在某網约車平台抽真空機,叫車後,司機在無任何来由的環境下取缔了定单。赵師长教師随即向收集平台投诉,平台相干賣力人暗示,平台只是為两邊供给買賣的機遇,網约車的合同瓜葛是赵師长教師跟出租車司機的合同瓜葛,司機违约,赵師长教師可以投诉,平台必定帮手解决投诉。终极,這件事仍是不明晰之。

就像這家網约車平台同样,很多電子商務平台常常認為本身只是買賣的拉拢方,不介入買賣,以此為来由回绝承當赔付责任,只暗示共同消费者向商家追责。對此,北京潮阳状師事件所状師胡钢建议,平台责任方面應增长一条:“具备市場上風职位地方的平台谋划者理當承當先行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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